台北一名擁有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學位的余姓男子,曾擔任國內外多家上市公司CEO、CFO等職務20多年,擔任知名美容集團總經理時年薪一度高達3000萬元,沒想到在中國工作時外遇,甚至和小三生下2名子女,還在結婚40多年的原配妻子中風癱瘓時訴請離婚,余男惡意遺棄讓原配精神上相當痛苦,一狀告上法院。

根據判決書指出,余男與妻子在1982年結婚,婚後育有一子,但因為工作關係經常在中國的余男卻長期外遇,不但與小三在中國四川舉辦婚禮,甚至直到2019年9月外遇還產下2子一事才曝光,余妻憤怒一狀告上法院,主張她於2017年因腦中風早成身體右半部幾乎癱瘓,余男卻惡意遺棄結婚40多年的妻子,長期滯留中國北京不返台,還與小三與私生子女置產同住。

余妻表示余男曾經叱吒商場,年薪一度高達數千萬元,反觀她婚後辭去工作照顧家人,腦中風後面臨每月數百萬元的療養費用,所以要求余男賠償1500萬元精神撫慰金,對此,余男堅決否認外遇生子,反駁余妻從香港政府取得私生子女出生登記書,雖然生父欄與他同名同姓,但並無其他辨別身分的證據,無法證明就是他本人。

法官勘驗證據指出,妯娌是告知余妻余男外遇真相的人,對話內容包括「如今他要怎麼養兩個小孩...已經60幾,還要再工作20年嗎?知道他有孩子,妳一定很傷心,我現在知道他為什麼回不了頭,女人可以斷,小孩怎麼辦?」等等,雖然出庭時,妯娌表示對話內容「都是猜測」,但法官考量其他證據認定余男存在外遇事實,衡量余男經濟狀況後,判處應賠余妻40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